说透四个问题!看懂DIP支付方式改革内涵
- 时间:1周前
- 作者:DIP开关
自2020年国家医保局启动DIP付费试点工作并出台技术规范后,71个国家DIP试点城市逐步完成配套政策制定、专家交叉评估,目前已全部开展实际付费,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随着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其重要性。本文就推行DIP改革过程中,大家普遍关心或者容易产生认识误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DIP,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
在总额预算机制下,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医保部门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不再以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支付。
在DIP支付方式下,每个病种都有相对应的医保支付标准,这意味着,医保为各病种设置了支付“天花板”,从而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DIP利用医保医疗大数据,建立了对医疗机构在不同病种组合中资源使用波动的快速识别机制,形成对病种分值总量虚高的发现机制和量化评估,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审计核实与行为纠正,促进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的延伸,营造医疗机构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医疗机构基于功能定位合理有序发展。
DIP以全样本数据分析完整呈现疾病诊断治疗、医疗行为规范现状,直接呈现新技术应用状况,利用动态调整机制快速适应医院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应用的变化,有效缓解标准滞后对医院发展的约束,正向引导医疗机构对危重、疑难病例的合理收治,提升参保人满意度。
运用DIP过程中,点值一旦确定后,医疗机构不再随意开不必要的大检查、大处方。加强监管和考核,可以防范医疗机构让患者外购药品耗材等行为,也减少了参保住院患者院外自付药品费用的经济负担。同时,减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和浪费,保障了参保人利益。
一是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
二是规范诊疗。合理的病种分值确定,必须建立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以临床路径和规范的服务价格为指导,体现相应的服务价值。在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的情况下,以既往住院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病种分值,离科学管理、合理诊疗下的病种分值,难免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因此,规范诊疗尤为重要。
三是强化患者需求导向。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支付方式改革直接作用对象是定点医疗机构,要最大程度争取医疗机构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促进医疗机构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保证DIP付费改革在医疗机构顺利落地。要引导和协调医疗机构重点推进编码管理、信息传输、病案质控、内部运营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协同改革,做到四个到位。
要确保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全面落地,重点优先实现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落地应用,并使用医保标准编码,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上传统一的医保结算清单。
落实DIP付费所需数据的传输需要,确保信息实时传输、分组结果和有关管理指标及时反馈并能实时监管。
要引导医疗机构切实加强院内病案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以及医保结算清单报送的完整度、合格率、准确性。
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导医疗机构改变当前粗放式、规模扩张式运营机制,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更加注重内部成本控制,更加注重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要充分发挥DIP支付方式改革付费机制、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引导作用,推动医疗机构内部运营管理机制的根本转变,在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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