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车辆进小区缺乏30分钟仍被收费
- 时间:1周前
- 作者:船型开关
车辆进入小区缺乏30分钟,仍得收费?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反映,秦都区京都佳苑小区及彩虹南生活区,在对进出车辆收取泊车费时,存在很明显违规行为。
6月14日下午,记者驾车首要来到京都佳苑小区。这儿大门处设有主动升降杆,以及收费计时器等专业设备。不过,见有车辆前来,本来坐在门卫室内的保安并未等采访车接近设备便将记者拦了下来,并拿出收据暗示记者交费。记者解说,进去就送个东西,几分钟就出来。保安未赞同。“省里有规则,半小时不是免费吗?”面临记者如此质疑,该保安不耐烦地解说,如此收费规范,是小区自己规则的。“那你小区的规则,也不能凌驾于法令和法规之上吧?”记者问。保安答:“设备坏了。反正是按次收费的,无法计时。”
随后,记者又驱车前往彩虹南生活区。与京都佳苑不同,这儿的取卡计时器等专业设备倒一切正常,仅仅记者开车仅仅是在保安亭周围转了个圈圈,前后也就十来秒钟,收费计时器上便显现应收金额3元钱。见状,记者质疑。保安答复,但凡8小时以内都是3元,“不存在半小时内免费一说。”
“小区为了办理,收费情有可原。可有时分便是进去拉个东西,送个人,前后几分钟的事儿,也要被收费,这真的让人很不能了解。”见记者摄影,一名正从彩虹南生活区大门出来的司机摇下窗户无法地如此表明。
据悉,2012年末,陕西省物价局、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告诉,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陕西省物业办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原2005年的《方法》废止。 《方法》明确规则,进入物业办理区域的车辆停放时刻不超越30分钟的,不得收取费用。
那么,京都佳苑小区和彩虹南生活区却缘何要对进出车辆履行如此收费规范?该收费规范是否向相关单位报备?又是否通过了批阅?对此,本报将持续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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