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部署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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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4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工作,以全方面提升银行卡安全交易水平。
《通知》强调,各银行机构与中国银联要正确认识开展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工作的现实意义。我国金融IC卡推广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按照统一的部署计划要求,已先后完成商业银行发卡系统升级、受理环境改造、全国ATM电子现金跨行圈存等阶段的重要工作,并在110个城市摸索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目前金融IC卡已成为商业银行新发行银行卡的主流,应用环境已趋成熟。现阶段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可充分的发挥金融IC卡所具有的安全优势,避免由于金融IC卡降级交易可能会产生的伪卡欺诈风险,为2015年我国银行停止新发行磁条卡奠定基础。
《通知》就各商业银行关闭线下渠道金融IC卡降级交易提出了时间表。6月份起,将在上海、广州、成都、北京、贵阳、宁波等城市启动ATM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试点;8月份起,在湖北省、山西省、重庆市、福建省、安徽省、湖南省等省市启动POS终端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试点;8月底前全国ATM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10月底前全国POS终端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各商业银行应依据自己实际于年底前关闭在其他线下渠道终端上的金融IC卡降级交易。《通知》同时要求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应注重在移动金融和互联网支付等线上交易渠道推动基于金融IC卡芯片的交易方式,保障线上渠道交易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和银行卡清算组织应针对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宜做好持卡人告知与解释、商户收银员培训、应急处置准备等相关工作。
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提升金融信息安全和促进金融服务民生的精神要求,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在我国全面启动金融IC卡应用推广工作,各商业银行按总体设计开始发行金融IC卡,并同步进行受理环境建设与改造。由于我国银行卡受理终端种类较多、数量庞大,改造工作需逐步完成,为不影响持卡人用卡体验,参照世界各国金融IC卡推广的实践经验,我国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IC卡上仍具有磁条介质,持卡人可使用IC介质在可受理金融IC卡的终端上完成支付,也可使用磁条介质在还没完成金融IC卡受理改造的终端上完成支付。同时,为避免由于产品成熟度不高,出现金融IC卡与其受理终端的技术兼容问题,导致持卡人不能完成交易的情况,明确在此种情况下受理卡片时仍可降级使用磁条介质完成交易,这被称之为金融IC卡降级交易。
自2011年至今,在各商业银行和银行卡各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金融IC卡推广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银行系统共布放1030万台POS及57万台ATM,其中99%的终端已可受理金融IC卡,商业银行累计发行金融IC卡达7.2亿张,金融IC卡已在全国多个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得到普遍应用,覆盖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新增金融IC卡占新增银行卡的比例为72.2%,金融IC卡已成为银行卡发卡主流;同时当季末金融IC卡卡均存款余额是磁条卡的1.22倍,金融IC卡开始被慢慢的变多的持卡人所熟知和使用,金融IC卡安全、便捷等优势逐步显现。
根据在全国金融IC卡使用情况的调研表明,目前我国金融IC卡受理情况稳定,技术已基本成熟。因此,前期人民银行在在宁波地区试点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试点前由于商户收银员操作习惯等原因,宁波降级交易月均达4万多笔,试点开始两月来,四月份降级交易已降为39笔。说明我们国家当前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的时机已成熟。
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将有效促进商户对金融IC卡的认知和受理,提高银行卡芯片使用率;防止因金融IC卡的磁条信息被盗录而产生的伪卡欺诈风险;也为2015年我国全面推广金融IC卡与移动金融夯实基础。